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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吃仍的,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这一点,我在宫里待得太久了,早就失去了那份曾被皇帝青睐的鲜活与灵动,时至今日,泯然众人。
正如他上回失忆一样,他想不起来的时候,我于他而言不过是心怀叵测的满朝文武中的一员罢了,囚在长秋宫之时,每一夜我的梦里全是那双充满陌生和戒备的眼睛。
和当年故意吓唬我而伪装的不同,他忘记时的反应是最真实的,即使我一直告诉自己,他不过是都忘了而已,也还是无法彻底抹平心中的伤痛。
我说过自己不怪他,这是真的,可忘不了也是真的,我不怨恨他忘了我,因为他是被迫的,可凭什么他一句忘了就能抛弃了我,他明知道我是他的枕边人,他知道的啊!
我不信他从未想过以自己这样的性格,为何能容我在侧安睡,为何能容我与太子亲近,他不是一个傻子,却任由我在冰冷的长秋宫中自生自灭,任人欺辱,连一份木炭都要不来。
有时候我宁愿他没有这么聪明,这样我还能安慰自己,他只是想不到,而不是不想做。
可事实上他什么都知道,被皇帝抛弃的人会有什么下场,他在宫中几十年,难道不懂?便是有万般的苦衷和理由,他只需要一句话就能让我不要过得那么辛苦,难道这也不行吗。但是他没有这么做,他没有。
我还是很在意,我怎么可能不在意,若再来上这么一回呢?我已经老了,我折腾不起了,那会要了我的命的。
人总是贪心的,我也不能免俗。夜半不眠,我总会想,若我还如当年那般天真无邪,他是否还会倾心于我?他待我的冷漠,是否因为他心中已经没有现在这样的我了。
这些日子来,我知道我总是有些任性的,可就算是无理取闹又如何,我懂事得太久了,曲意逢迎的日子我过够了。原来连我自己都忘了,我本也不是一个这样的人,那如此说来,皇帝喜欢的到底是吴邪还是那个懂事的贤王?
我不愿再去猜测了,我也是人,我做不到面面俱到,我无法同时拥有二十岁的灵气和三十岁的成熟。
我已经累了。
第66章暴君不正经番外之长秋5
五
在家过生日不比在宫里,是很简单却轻松的一顿饭,三叔非要自己给我拉面吃,他力气虽大却没有拉面的技巧,一碗面粗的粗细的细,难为了厨子,一部分还生些剩下的却已经煮烂了,吃在嘴里别提多腻了。
他兴致勃勃地拉了一大堆面,我们仨谁也没有放过。倒是挺好嚼的,我吃了两口,揶揄他道:“三叔,你不会是满口的牙都掉光了,这才把面拉得如此软糯绵烂吧?”
三叔龇牙咧嘴地把面吸溜进嘴中,道:“你三叔的牙不知多好。自然比不得宫里的御厨。食不言寝不语,你小时候就没教好。”
我道我哪里没有教好了,你吃面还吧唧嘴呢,咱们家就从来没什么规矩。二叔已经吃完了,拿着帕子擦嘴,定是觉得我们丢了吴家的人,不乐意同流合污。
幼年时我总盼着生辰,能拉着大人的手去买最大的糖人,如今也没什么期盼了,能和家里人吃一顿饭心中就很满足。
张起灵大抵是不想来打扰我们,并未过来,否则他一来又要跪又要拜,总是过不好的。他让张逢芝送了给我的礼物来,是一支紫毫笔。我近日来唯一的消遣就是在家抄抄经书,我叫老总管替我把笔开了,正好试试。
笔是好笔,用料上乘,不过做法有些生硬,不像是出自老师傅之手,皇帝一贯偏好狼毫笔,有专门的师傅制作上供,紫毫倒是少见。我写了几个字,问道:“这笔是哪位名师之作?以往本王不曾见过这手艺。”
张逢芝替我研墨,笑着道:“王爷自然不曾见过,这是皇上专为王爷亲手做的,确也算名人之作了。”
我手下一顿,有些惊讶,连忙在笔身寻找,果然看到底下刻着小小的张字。这笔竟是张起灵做给我的,可他这么忙,哪来的时间做这笔给我,若他累得病了,我宁愿不要这礼物。